1、公共营养师四级 (满足其一)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公共营养师三级 (满足其一)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