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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发〔2018〕6号),对于具有二级厨师证的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落户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申请条件
1. 具有二级厨师证书;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无不良记录;
3.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含);
4. 有固定住所。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明;
2. 二级厨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最近一年在上海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固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需要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和登记。
2. 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上海市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
3.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上海市技能人才引进名单。
4.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1.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
2. 如果申请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被认定为高级技师或以上,可以享受更高的落户政策待遇,具体的政策细则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