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证明
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自197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在(医院名称)工作,担任护工职务,在此期间,该同志认真负责,勤奋敬业,为患者提供了优质的护理服务,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姓名)同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该同志能够严格按照医嘱为患者进行护理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在患者生病时,能够关心患者,给予患者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在患者康复期间,能够协助医生进行康复训练,促进患者的康复。
(姓名)同志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工作中,该同志能够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及时反馈给医生,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姓名)同志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始终把患者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在工作中,该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为医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经查,(姓名)同志在工作中无违反医疗纪律的行为,无严重责任事故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此证明。
本证明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证明有效期限)。
(医院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