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厨师证社保补助是指在宁波市从事厨师工作的人员,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享受到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这种补贴旨在鼓励更多的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厨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餐饮业的发展,宁波厨师证社保补助有哪些要求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宁波市户籍居民,或在宁波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已取得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在宁波市范围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5)申请人在宁波市范围内从事厨师工作,且已签订劳动合同,为全日制就业。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填写《宁波市厨师证社保补助申请表》;
(2)提交以上申请材料至所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4)审核通过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6)批准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给申请人。
4、补贴标准
宁波市对取得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对于本市户籍居民,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期限为最长6个月,但累计补贴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5、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获得补贴后,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
(5)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