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协议书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家政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合同期限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家政服务: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上述家政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3、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 工作时间
1、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求,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告知甲方。
第三条 工资报酬
1、乙方的工资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提成等组成。
2、基本工资按月支付,绩效奖金和提成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量进行结算。
3、乙方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乙方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在工作中应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配合处理。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签订新的家政服务员协议。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或变更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或变更。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如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