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证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称“社工考试”)的一部分,根据《人事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设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从2008年起,先行实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2019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实施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初级社工证书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初级)》,中级社工证书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中级)》、《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高级社工证书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高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