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肠外营养临床适应证不包括哪些情况?
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简称PN)是一种通过静脉途径提供营养物质的方法,用于满足机体在消化道功能受损或不能正常摄取食物时的能量和营养需求,肠外营养在临床上被广泛应用,但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接受肠外营养治疗,本文将对肠外营养的临床适应证进行探讨,以期为临床医生提供参考。
肠外营养的定义与原理
肠外营养是指通过静脉途径输送各种营养物质,如葡萄糖、脂肪乳、氨基酸、电解质等,以满足机体在消化道功能受损或不能正常摄取食物时的能量和营养需求,肠外营养的主要原理是通过补充机体缺乏的营养物质,维持正常的代谢水平,促进组织修复和器官功能恢复。
肠外营养的临床适应证
1、消化道功能障碍:如急性胃肠炎、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肠梗阻、术后胃肠道功能障碍等,导致患者不能正常摄取食物。
2、全身性疾病:如严重脓毒症、多器官功能衰竭、肝硬化等,导致患者不能正常代谢和利用营养物质。
3、先天性畸形:如先天性胆道闭锁、先天性巨结肠等,导致患者不能正常吸收和利用营养物质。
4、恶性肿瘤:如胃癌、肠癌等,导致患者不能正常摄取食物,同时化疗和手术等治疗方法也会影响患者的营养状况。
5、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脑炎、多发性硬化等,导致患者不能正常吞咽和消化食物。
6、精神心理障碍:如抑郁症、焦虑症等,导致患者食欲减退或进食困难。
7、其他:如孕期高血压疾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导致患者不能正常摄取食物,需要进行肠外营养治疗。
肠外营养的禁忌证
虽然肠外营养在很多情况下都能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但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接受肠外营养治疗,以下情况属于肠外营养的禁忌证:
1、无明确的营养需求:对于没有明显营养不良的患者,没有必要进行肠外营养治疗,这类患者应该通过饮食调理和适当的运动来改善营养状况。
2、肠道功能正常:对于肠道功能正常的患者,即使出现暂时性的消化不良,也不宜进行肠外营养治疗,这类患者应该首先尝试改变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以改善肠道功能。
3、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由于肠外营养的代谢产物主要由肝脏和肾脏排泄,因此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肠外营养可能导致肝肾负担加重,甚至引发肝肾并发症。
4、高血糖或低血糖:对于已经存在高血糖或低血糖的患者,肠外营养可能导致血糖进一步波动,不利于病情控制,这类患者应该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特殊处理。
5、对肠外营养成分过敏:对肠外营养中的某些成分过敏的患者,不应该接受肠外营养治疗,在使用肠外营养前,应该对患者进行过敏试验,以确保安全有效。
肠外营养是一种重要的临床治疗方法,适用于多种消化道功能障碍和全身性疾病导致的营养不良,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接受肠外营养治疗,医生在制定治疗方案时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医生还应该关注肠外营养的禁忌证,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